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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报需提交的材料及格式要求
主件袋(袋1):
认定助教、认定讲师,评审表一式三份;
申报讲师、转评讲师,评审表一式七份,简表一式四份;
申报或转评副教授、教授,评审表一式七份,简表一份,五项成果登记表一份;
破格副教授或教授,评审表一式七份,简表一份,五项成果登记表一份,破格晋升职称人员情况表一份。
所有人员都必须提交公开展示表及专业技术工作报告。
代表作袋(袋2,只针对申报高级职称者):教授3篇(本)、副教授2篇(本);
证件(原件放入原件夹,复印件放入袋3中):本人的身份证;各层次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博士、硕士、学士);岗前培训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表);获奖证书、科研支撑材料等。这些都必须需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请按顺序排放。
副件袋(袋4):所有的证明材料,论文、科研、荣誉等原件。
所有评审材料袋的封面和底部两个侧面的打印格式都要按照指定的格式打印和粘贴。
二、资格审查
1. 必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2.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等级通过考试,且在有效期内;
3. 学历及任职年限要够条件,申报人任职时间按照批文规定时间算起,若批文无任职时间,按上一次各级大评委会通过之日算起;对于在职学历培养的老师的任职年限,采取两年折一年的方法计算;
4. 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须有一次优秀,否则按规定延迟;
5. 教学工作量要满足,包括指导研究生工作量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继续教育工作量、本专科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法研究;教学效果要达到良好以上(80分以上);
6. 必须参与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包括实验室建设、生产实践、学科建设、教学及科研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7. 论文、科研成果及获奖要满足相应级别的要求,所有业绩须有我校署名;
8. 对于不履行岗位职责、拒不完成学院分配的各项任务者,学院不得推荐上报。
三、填写表格注意事项
1. 上报所有评审表都必须是原件,表中不得有任何更改的痕迹,除签字和盖章外,其他一律打印,字体统一使用仿宋_GB2312,评审表必须使用8K正反面套印。
2. 工作量的填写必须注意,凡需上报省上进行评审的人员应分别按陕教人(1991)67号文件《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和学校最新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填写(前者装订在评审表中,后者夹附在评审表中),其它人员按学校最新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填写;所担任过的课程名称要具体化,严格按照校教务处、研究生学院课程设置标准名称填写;教学工作量核定。主要包含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设置的理论教学工作,不包含减免工作量或党课、形式政策报告等形式的工作量。尤其上报省上的老师的填写要特别注意填写。
3. 评审表中所有填写的内容必须有相应的支撑材料,要做到填写一项有一项的证明材料。
(1) 论文: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材料原件。论文为公开发表且有期刊原件,收录证明由西安交通大学或陕西省信息所开具;专著、教材也是公开出版发行且需提供原件;待发表的论文、论著、录稿通知及待鉴定的科研成果等不能作为本人晋升的材料依据,不得填入申报表中。
(2) 项目:
纵向项目(主持人):须有批文(原件)(批文上有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经费)、经费到款证明(由科技处开具并盖章并加盖财务处印章,下同)及结题报告。(复印件各一套)
(2)纵向项目(参与人):须有批文、计划任务书(加盖科技处印章)(复印件各一套)。
(2)横向项目(主持人):合同书(原件),经费到款证明,(复印件一套)。
(2)横向项目(参与人):合同书(原件)、经费分配表(复印件一套)。
(3) 获奖:各类获奖证书均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